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印發通知明確,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以下簡稱“平臺”)自5月15日起正式啟用,旨在構建一體化的全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覆蓋建筑施工安全監管、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監管、工程質量監管、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等業務,實現跨層級、跨地區、跨部門間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提升監管工作效能和政務服務能力,有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目前,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及有關部門可登錄平臺,熟悉系統環境,試用系統功能。
平臺集成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業務信息系統、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數據中心、工作門戶以及公共服務門戶,供各地免費使用。其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業務信息系統支持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與有關部門辦理各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業務,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監管信息系統、工程質量監管信息系統、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及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信息系統。
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數據中心全面歸集全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構建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大數據集合,與各地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系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數據中心以及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互聯互通。
工作門戶向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及有關部門提供文件辦理、數據查詢、統計分析、可視化展示、事故案例分析、監管人員培訓、意見建議征集、輿情監測、法律法規以及事故信息快報等支撐和服務。
公共服務門戶發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監管領域相關通知公告、行業動態、地方信息、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工程質量安全專家委員會、城市軌道交通專家委員會信息以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情況,提供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數據和政策法規查詢等服務。
平臺用戶包含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及有關部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人員,工程項目建設各方主體以及相關機構、單位從業人員,社會公眾等。主管部門監管人員賬號采用逐級分配方式創建。其中,地方各級部門管理員賬號由上級主管部門創建和分配,其他監管人員賬號由同級主管部門管理員分配。有關單位從業人員賬號采用注冊方式創建。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要求,2021年9月底前,具備信息化監管條件的地區,要按照相關標準規范要求建設和完善本地區信息系統,提升信息系統建設標準化、規范化水平;暫不具備信息化監管條件的地區,要應用部級平臺辦理相關監管業務,實現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化全覆蓋。同時,各地要加快推進本地區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數據中心建設,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規范要求,歸集本地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并全面、準確、及時共享交換至部級平臺。
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及有關部門要明確專人具體負責聯絡協調本地區平臺應用、信息共享交換以及賬號分配和管理等工作。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擇期開展培訓工作,指導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及有關部門監管人員、相關單位從業人員準確掌握平臺使用方法,推動平臺應用、信息共享交換以及賬號分配和管理等工作順利實施。
2021.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