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與應急管理部聯合印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應急管理部關于加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責任企業人員處罰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兑庖姟芬笸菩邪踩a承諾制,嚴格落實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安全生產責任,強化責任人員失信懲戒,有效防范安全生產風險,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意見》要求,建筑施工企業承擔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意見》明確,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逐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考核和獎懲機制,嚴格安全生產業績考核。針對沒有履行安全生產職責、造成事故特別是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企業責任人員,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地方政府事故調查結論進行處罰。
《意見》強調,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義務。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急管理主管部門要積極推進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依托各相關領域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立完善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和誠信“黑名單”制度。依照《關于印發〈關于對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等相關規定,對生產安全事故責任人員予以懲戒,進一步加強聯合失信懲戒。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