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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 全省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9-12-09 00:00:00 | 瀏覽人數:54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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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視察江西重要指示精神,根據國務院安委會統一部署和《全國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從即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對危險化學品、建設工程施工等重點行業領域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安全生產集中整治?,F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視察江西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蘇響水“3·21”、豐城“11·24”特別重大事故教訓,結合全省深化“十大專項整治”和“三項整治”各項工作任務,突出以危險化學品、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為重點,堅決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門落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政治責任不到位、樹立新發展理念不到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不到位,以及隱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實、打擊非法違法行為不力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隱患,嚴懲一批違法違規行為,懲戒一批嚴重失信企業,問責曝光一批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和突出問題自查自糾長效機制,實現減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較大事故,堅決根絕重特

大事故目標,為實現“作示范、勇爭先”目標定位和“五個推進”

更高要求,描繪好新時代江西改革發展新畫卷提供堅實安全保障。

二、整治內容

(一)綜合整治重點

1.政治站位不高的問題。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領會不深,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安全生產不研究、不部署、不督辦,風險隱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難和僥幸心理,在抓落實上存在很大差距。

2.紅線意識不強的問題。政績觀存在偏差,招商引資、規劃建設不能嚴把安全關,盲目引進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落后產能,化工等產業盲目無序違規發展。

3.安全責任缺位的問題。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不到位;落實“三管三必須”的行業監管責任擔當意識不強,管業務與管安全脫節,存在監管盲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措施不力,企業負責人安全意識淡薄,在安全生產制度建設、隱患排查、

風險防控、日常檢查、員工培訓等環節不認真不負責,甚至弄虛作假、違法違規。

4.隱患排查不扎實的問題。隱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對風險隱患視而不見,安全整治走形式、走過場,整改問題沒有盯住不放,特別是隱患排查治理沒有形成有效機制。

5.監管執法寬松軟的問題。不能正確處理放管服的關系,只放不管或簡單化限制執法,放松對企業的安全監管;監管執法隊伍班子不強、作風不實,對企業負責人法制教育不到位,開展執法檢查不嚴不實不深入,對違法違規企業不敢動真碰硬,該停不停、該關不

關,放任違法企業一路“整改”、一路“綠燈”,長期“帶病”生產。

(二)危險化學品行業整治重點。一是源頭管理失控問題。

重點整治危險化學品企業和化工園區風險隱患排查“兩個導則”不落實,化工園區規劃不符合當地總體規劃要求,招商引資不符合園區產業定位;引入其他地區淘汰落后產能,精細化工無序發展帶來重大安全風險;化工企業和園區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標準要求

、不做安全風險評估(特別是國家、省?;分攸c縣),以及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未依法經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證上崗等問題。

二是監管責任懸空問題。重點整治各地區、各部門安全風險摸排不徹底,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各環節安全監管責任不清晰、存在監管盲區,危險化學品監管信息共享平臺和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進展遲緩;涉及“兩重點一重大”(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建設項目未實施聯合審批等問題。危險廢物安全監管缺失。打非治違工作不到位,未批先建、非法生產現象不同程度長期存在等問題。

三是本質安全水平低下問題。重點整治構成一、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實現緊急切斷功能,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二級重大危險源未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

在役化工裝置未經正規設計且未進行安全設計診斷;精細化工企業未按要求開展反應風險評估等問題。四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問題。重點整治企業不落實“一報告雙簽字”、領導帶班值班、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制度;未認真實施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2

個15天”要求錄入安全生產信息系統;未按照國家標準制定實施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管理制度;安全儀表和自動化控制系統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資質或對承包商安全失管等問題,以及企業生產現場管理混亂、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

險廢物管理處置不當,特別是冬季未落實生產設備尤其是重大危險源防凍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搶產量搶進度等問題(具體方案見附件 1)。

(三)建設工程施工行業整治重點。重點整治施工企業無相關資質證書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及違法分包、轉包工程,盲目趕工期、搶進度和冬季惡劣天氣強行組織施工,特別是防滑、防凍、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問題;起重機械、深基坑、高支

模、腳手架、翻模、滑模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復雜地質條件下隧道工程、橋梁工程、軌道交通工程存在的安全隱患(具體方案見附件 2)。

(四)其他行業領域整治重點

1.煤礦。重點整治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集團公司及其分公司向下屬煤礦超額下達生產指標;超層越界開采或違法違規開采保安煤柱,以假圖紙、假密閉等隱瞞作業地點生產;采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設備、工藝;井下違規放炮、動火,

瓦斯超限作業,安全監控系統功能不完善、運行不正常;通風系統不完善,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風地點風量不足,無風微風作業;火區、高冒區、采空區等隱患排查治理和密閉管理不到位;高風險煤礦“體檢”發現的問題未按要求整改;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抽采參數

不達標,開展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礦井未按規定開展自然發火監測、采取綜合預防自然發火措施,水害嚴重礦井未查明積水情況、在水害威脅區作業;已列入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方案應淘汰退出仍以“過渡期”、“回撤期”名義違規生產,停產停工礦井違規復工復產;煤礦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配備不符合規定,采掘工程違規承包、以包代管。

2.非煤礦山。重點整治超層越界開采、不按設計建設生產和下游情況復雜的排土場和露天礦山高陡邊坡,使用干式制動器的無軌車輛運輸人員、油料和炸藥;地下礦山使用非礦用車輛運輸,提升設備設施不按要求檢測檢驗,動火作業等未落實審批制度;停產停建礦山措施不落實;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礦山措施不落實,已經關閉礦山死灰復燃,非法盜采礦產資源;尾礦庫未批先建、未經審批擅自加高擴容、擅自改變筑壩方式、放礦不規范。

3.消防。結合冬季火災防控和全省“九小”場所消防安全整治,重點整治小商店、小旅館、小學校(幼兒園)、小醫院(診所、養老院)、小網吧、小餐飲場所、小歌舞娛樂場所、小美容洗浴場所、小生產加工企業等場所違規搭建、電氣線路老化、疏散通道不暢、消防設施損壞、安全培訓和演練不到位等問題。整治消防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場所用房不符合安全標準,裝飾裝修未使用安全材料、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等違法現象。重點整治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博物館和文物建筑等場所以及群租房、老舊小區等場所火災隱患;重點整治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4.交通運輸。重點整治貨車超載超限、“黑客車”和“黑客運企業”、“兩客一?!?、建筑施工運輸車輛等重點車輛“三超一疲勞”、農村車輛違法載人和嚴重超員等問題;臨水臨崖、長大橋隧、連續長陡坡、團霧雨雪冰凍多發路段和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隱患;運營船舶不滿足安全技術條件、證書不全、配員不足,超載超航區航行、長期脫管、鄉鎮自用船舶非法載客,以及惡劣天氣條件下禁限航規定落實不到位等問題。

5.燃氣。重點整治燃氣站無證經營,瓶裝液化氣非法儲存、運輸、充裝和倒裝等行為,餐飲店等燃氣使用場所燃氣用具、連接軟管、減壓閥和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等存在的安全隱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裝、遷移、暗埋燃氣設施和用具等問題。

6.煙花爆竹。重點整治“三超一改”行為,即超人員、超藥量、超許可范圍組織生產、改變工房用途;安全生產許可證過期后或未通過復產驗收的企業仍違法組織生產行為;滿庫容后仍繼續組織生產;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作業人員帶藥檢維修設備設施;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作業工房及庫區未按要求設置防火隔離帶,庫容面積超過500平方米的倉庫未設置防火分區并配備消防器材;企業關鍵工房監控視頻不能有效使用,防靜電、防雷設備設施缺失或者失效;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違法違規行為,尤其是經營單位超量儲存、違規儲存、非法儲存,零售點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或者在零售場所使用明火;各產地政府未認真開展落后煙花爆竹整頓退出工作,未認真排查清理處置退出企業遺留危險性廢棄物。

7.工貿。重點整治鋼鐵企業煤氣監測報警、勞動保護等安全設備設施缺失,檢維修等施工區域煤氣未采取有效隔斷措施,開展動火、有限空間等各類作業時未采取有效措施預防煤氣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事故,外委作業未明確安全管理責任,維修作業未制定作業方案并進行作業監護;吊運高溫熔融金屬的起重機不符合冶金起重機相關要求,人員聚集場所設置在高溫熔融金屬吊運影響區域內,高爐爐頂放散閥未實施自動連鎖,高爐運行超設計參數等問題。此外,鐵路(高鐵)、民航、旅游、農業機械、漁業船舶、民爆物品、電力、特種設備、水利、油氣輸送管道等重點行業領域也要結合開展全國安全生產集中整治行動,高質量完成全省深化十大專項整治大提升階段和“三項整治”行動各項工作任務,進行徹底的無死角的集中整治。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切實提高政治站位。開展安全生產集中整治,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視察江西重要指示精神的具體體現,也是穩定安全生產形勢、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增強責

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特別是地方黨政主要負責人要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帶頭扛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強化責任擔當,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扎實做好集中整治各項工作,確保全省安全生產形勢平穩。

(二)加強領導,結合實際周密部署。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省級層面由省安委辦統一協調、各專業委員會強化監督指導、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各地要構建政府統一領導、安委辦統籌協調、專委會指導落實的工作機制;要結合十大專項整治、“三項整治”等行動,突出危險化學品、建設工程施工等行業領域,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本地區、本行業整治重點,細化責任分工;要緊盯風險隱患突出的重點企業、重點場所、重點部位,狠抓責任落實,切實解決實際問題。

(三)密切配合,形成強大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溝通聯系,強化協調配合,經常互通有無,完善信息共享、聯合執法、聯合懲戒等工作機制,合力推動集中整治工作深入開展。要加強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各級各類媒體廣泛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增強全民安全意識;要加大“12350”舉報投訴電話宣傳力度,提高社會知曉度,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支持、參與安全生產工作,形成齊抓共管、社會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強化執法,推動問題整改落實。各地要組織企業對照整治內容開展自檢自改,列出問題清單,逐項制定整改措施;各責任部門要按照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加大各項工作力度,實行清單化管理和銷號管理;要堅持立查立改、邊查邊改,做到排查整改、執法查處、督查督辦貫穿集中整治全過程。對企業嚴重非法違法行為,要嚴格落實“四個一律”“五個一批”等措施,并按程序納入安全生產聯合懲戒“黑名單”,適時集中曝光一批違法違規典型,督促企業整改到位。要堅持標本兼治,著力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和突出問題自查自糾長效機制,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預防控制體系,運用制度威力應對風險挑戰的沖擊。

(五)強化考核,切實夯實安全責任。各地、各部門要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強督查檢查,開展明查暗訪,把集中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地方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和干部績效考核。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地區和企業,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責任人和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的原則,從安全制度建立、責任落實、現場管理等各個方面深入調查處理每一起事故,盡快查明事故性質和原因,嚴肅追究事故責任,對領導責任不落實、集中整治推動不力、部門監管走形式、執法查處寬松軟等問題,要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追責問責。省安委會將適時組織工作組對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領域進行督查,同時將集中整治開展情況納入2019 年度各級政府和部門安全生產考核重要內容。

江西省安委辦安全生產集中整治行動聯系人:林剛,聯系電話:85257168。請各地、各相關部門在 2019 年 12 月 10 日和 2020年2 月 28 日前,分別將集中整治的安排部署情況和工作總結報送省安委會辦公室。

附件 1

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集中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的部署要求和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省安委會決定自即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對危險化學品行業領域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視察江西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蘇響水“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教訓,通過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集中整治行動,提高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落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摸清底數,全面排查隱患,厘清監管職責,打擊非法違法行為,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隱患,嚴懲一批違法違規行為,懲戒一批嚴重失信企業,問責曝光一批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風險隱患排查和突出問題自查自糾長效機制,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管理,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夯實安全基礎,實現減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較大事故,堅決根絕重特大事故目標。

二、整治內容

(一)把好源頭管控關口。一是涉及“兩重點一重大”(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建設項目全面實施聯合審批;設區市要建立危險化學品禁限控名單或負面清單;二是招商引資、規劃建設嚴把安全關,引入符合當地產業及園區產業定位的企業,嚴禁引入高風險、工藝落后、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化工項目,尤其要慎入引進精細化工項目,引導化工產業有序發展;三是對化工園區(集中區)規劃是否符合當地總體規劃開展自查,按照《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試行)》開展風險排查,整治化工企業和園區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問題。

(二)落實部門監管責任。一是在前期綜合治理基礎上,再次排查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安全風險,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各環節進行全鏈條、全覆蓋摸排;二是嚴格落實“三管三必須”的要求,明確各個企業、各個環節的監管責任單位,即:明確企業的行業主管部門,明確企業涉及的相關環節(如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監管部門;監管職責不清晰的(如危險廢物安全監管職責)由縣級人民政府協調明確;三是進一步加強安全監管的力度,強化監管執法,對安全生產條件不達標且整改無望的,經停產停業整頓后仍不具安全生產條件的堅決關閉,對存在重大隱患無法保證生產安全、周邊安全距離不滿足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要求的停產整改,解決長期以來執法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頑疾,該停的停,該關的關。

(三)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一是構成一、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實現緊急切斷功能,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二級重大危險源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二是危險工藝、重大危險源安全儀表和自動化控制系統符合要求并正常投用;三是所有化工裝置經過在役診斷或正規設計;四是精細化工企業 2019 年年底前按要求完成反應風險評估。

(四)鞏固深化“打非治違”行動成果。一是督促企業依法建設,嚴格履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及重大變更審批手續,嚴禁未批先建。二是企業試生產方案全部組織專家論證,試生產企業未制定安全措施、應急預案的或無安全保障的,一律不予同意試生產;

三是嚴厲打擊無證、超期、超范圍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經營的行為,一經查實,一律上限處罰,列入“黑名單”。

(五)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一是督促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依法履行其安全生產職責,落實“一報告雙簽字”、領導帶班值班、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制度;二是深入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企業按照“2 個 15 天”要求將排查的安全隱患全部及時錄入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及時整改,閉環管理;三是按照國家標準制定實施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儲罐區動火作業升級管理;四是按照要求開展風險管控和安全標準化創建示范,依法推進安責險制度落實;五是加強對外來承包商的管理,承包商要符合資質,并對其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和管理;六是強化企業生產現場管理,危險化學品按照標準分區、分類、分庫存放,妥善處置危險廢物,當前特別是要落實冬季生產設備尤其是重大危險源防凍防凝措施,嚴禁為達產達標超負荷生產,杜絕設備疲勞生產、“帶病”運行,加強化工園區、企業尤其是危化品存儲、使用環節監管,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六)提高從業人員素質。一是通過警示教育提高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二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依法經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日常檢查隨機抽考;三是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危險工藝操作人員學歷要達到高中及以上學歷要求;四是企業員工經過廠、車間、班組三級教育培訓,培訓合格。

三、工作要求

(一)結合實際周密部署。各地、各部門要深刻汲取江蘇響水“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教訓,結合?;穼m椪?、“打非治違”、“排險除患”等行動,突出危險化學品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部位、重點環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本地區、本行業整治重點,細化責任分工,狠抓責任落實,切實解決實際問題。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溝通聯系,強化協調配合,合力推動?;芳姓喂ぷ魃钊腴_展。廣泛發動群眾特別是化工企業內部職工舉報重大隱患和違法行為,形成齊抓共管、社會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嚴格落實執法措施。敢于動真碰硬、嚴格執法,對檢查中發現的無證或證照不全組織生產、未批先建等嚴重違法生產行為要堅決打擊,要依法嚴格落實查封、扣押、停電、吊銷證照和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追究法律責任“四個一律”等執法措施。

(四)加強工作調度信息報送。切實做好危化品集中整治的工作調度和信息報送工作,及時掌握轄區內危險化學品集中整治開展情況,及時協調解決相關問題,2020 年 2 月底前報送工作總結。

附件 2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促進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按照《江西省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總體部署,決定從即日起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建設工程施工安全集中整治行動?,F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視察江西重要指示精神,通過開展建設工程施工安全集中整治行動,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重要性認識,切實解決政治站位不高、紅線意識不強、安全責任缺位、隱患排查不扎實和監管執法寬松軟等問題,嚴格安全風險管控,切實排查和整治安全隱患,實現減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較大事故,堅決根絕重特大事故目標,確保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安全環境。

二、整治范圍

全省范圍內所有建設工程施工項目。

三、整治內容

(一)非法違法建設行為

1、項目審批、分包轉包情況。未辦理許可,從事建設活動的、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單位等;

2、園區一些工程逃避監管、未批先建。

3、參建單位與從業人員資質資格情況。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持證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監理單位資質情況,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持證情況。

4、施工單位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不按標準施工、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的;不認真執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負責人現場帶班、隱患排查治理等規定的;不制定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作業規程、施工現場管理混亂,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的;高空作業、道路沿線作業、臨時用電等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應急預案不制定、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配備不到位、應急演練不開展等的情況。

(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隱患

1、危大工程各環節管理情況。對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起重吊裝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翻模、滑模、有限空間作業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未嚴格執行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認證審查、技術交底和

檢查驗收的行為。

2、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安全管控。產權備案、安裝告知、檢驗檢測、使用登記、日常使用維修保養以及安裝拆卸單位資質、操作人員資格不符合相關規定。

3、基坑、管井、溝槽開挖項目安全管理。雨水管網、污水管網、排水管網、城鎮燃氣管網等未按要求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擅自施工、未按方案放坡和采取坑壁支撐的、在坑邊堆放土方的情況。

(三)盲目趕工期、搶進度

搶時間、搶進度、搶工期,不按照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進行施工,不按專項施工方案施工,隨意壓縮建設工期,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強行進行施工。

(四)冬季惡劣天氣強行組織施工行為

大風和雨雪冰凍等極端天氣時,未執行停工要求,不執行冬季施工作業規范,雨雪天氣后未設置防滑措施、大風天氣時未采取吊籃防風措施等,未做好項目生活區管理,為工人提供防寒保暖設備,消防措施、防中毒窒息措施不利等。

(五)復雜地質條件下隧道工程、橋梁工程、軌道交通工程存在的安全隱患地質風險因素識別等不符合相關規范和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住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省建筑施工專委會各成員單位要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按照《江西省深化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明確的職責分工,加強領導,迅速行動,結合行業特點有效組

織好本部門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各成員單位要強化對各地的監督指導,加強部門溝通協作,緊密銜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本次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執法力度,切實消除隱患。要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切實糾正違法違規現象。對因整改不力、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導致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要采取頂格處罰措施。對排查出的隱患,責令企業立即制定整改措施,迅速完成整改;對暫時不能整改到位的隱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對整改不及時或不到位的,一律予以停工;對發現重大安全隱患的項目,一律予以停工。

(三)做好信息收集,及時報送總結。專委會各成員單位收

集本行業集中整治開展情況,在 2019 年 12 月 8 日和 2020 年 2月26 日前,分別將集中整治的安排部署情況和工作總結報送省建筑施工專委辦,聯系人:馬鹿,聯系電話:0791-88513179,電子郵箱:22922839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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