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法規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日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決定廢止部分文件并公布了廢止的文件目錄。
此次廢止的文件涉及建筑節能、綠色建筑、房屋登記等多個方面,具體包括《關于加強民用建筑工程項目建筑節能審查工作的通知》(建科〔2004〕174號)、《關于切實加強政府辦公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0〕90號)、《關于印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建科〔2011〕194號)、《關于加強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和備案工作的通知》(建辦科〔2012〕47號)、《關于對城市出租汽車管理有關問題的復函》(建辦法函〔2002〕342號)、《關于對<房屋登記辦法>有關條款適用問題的復函》(建法函〔2009〕122號)、《關于無證房產依據協助執行文書辦理產權登記有關問題的函》(建法函〔2012〕102號)、《關于印發<改善中國城市交通與環境問題的建議書>的通知》(建城公字〔2000〕第5號)、《關于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經營權有償出讓和轉讓有關問題的函》(建城交字〔1998〕0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辦城〔2007〕34號)等共16個文件。
2019年5月30日